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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A正式发布Joby倾转旋翼eVTOL JAS4-1适航准则

2024.03.11

3月8日,FAA发布了美国Joby公司的JAS4-1型五座倾转旋翼eVTOL的正式适航准则,将于2024年4月8日生效。这是FAA发布的第一个eVTOL适航专用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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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S4–1飞行器是 Joby 推出的全电动载人航空器,可载1名飞行员、4名乘客,飞机使用六台倾斜电动发动机,配备连接到传统机翼和 V 型尾翼的 5 叶片螺旋桨,它兼具旋翼机和传统飞机的特点。 去年11月, S4  eVTOL在纽约市区完成首次试飞,这也是该型eVTOL在城市中的首次飞行。而在更早之前,Joby的第一架eVTOL产品已成功交付美国军方。


2018年11月2日,Joby为JAS4-1型动力升降机申请了型号合格证,根据14 CFR 21.17(c)规定,Joby 的型式认证申请有效期为三年。第 21.17(d) 条规定,如果在三年期限内未颁发型式证书,申请人可以申请延期并更新型式认证依据中指定的适用法规。由于该项目在上述申请日期后三年内未获得认证,FAA批准了申请人延长型号认证申请的请求,将有效日期延长至2022年6月14日。之后,FAA将JAS4-1 型动力升降机拟议适航标准意见征询期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。

本次专用条件发布通告中,FAA表示:由于FAA尚未在《美国联邦航空法规》(14 CFR)中制定动力升力飞机(power lift)的适航标准,因此FAA将动力升力飞机作为21.17(b)特殊类飞机进行型号认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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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从2022年11月发布Joby的适航专用条件征求意见稿后,FAA表示共收到46份反馈意见,其中有人建议FAA采用欧洲航空安全局的垂直起降飞机特殊条件(SC-VTOL)要求,美国联邦航空局不同意,而是采用了“必要”和“增加”的性能批准。尽管 FAA 的“基本”和“增强”性能批准与 EASA 的“基本类别”和“增强类别”批准类似,但差异仍然存在。FAA 正在为 JAS4-1 型飞机制定这些适航标准,为飞机设计批准提供认证基础,而运行批准则在飞机认证流程之外完成。

2月11日,Joby Aviation与迪拜政府签署最终协议,开始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(UAE)开展空中出租车业务,并获得迪拜6年的空中运营专有权。Joby Aviation宣布,该公司将于2025年首次开展eVTOL运营,于2026年在迪拜推出商业空中出租车业务。Joby Aviation还与Skyports签署了一项协议,后者将在阿联酋人口最多的城市设计、建造和运营四个垂直起降场。Joby Aviation表示,其空中出租车业务将在迪拜国际机场(DXB)、朱美拉棕榈岛、迪拜码头和市中心开展。